1. 强化植物新品种权执法保护
按照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发展中心对各省级林草主管部门的植物新品种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考核,顺利完成了2022年打击侵权假冒绩效考核。配合法院等司法部门做好有关侵权案件的取证调查工作。指导全国开展打击侵犯、假冒林草植物新品种权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强化了植物新品种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了打击制售假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工作力度,保护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各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林草植物新品种权执法保护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植物新品种权行政执法体系,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健全了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执法机构,加大了植物新品种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强化宣传引导,形成了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强大态势。
2.制定林草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管理办法
2022年3月1日起,新《种子法》正式实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启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林草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制定工作,2023年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林草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草案)》,下一步将推进办法发布实施。
3.指导品种权人积极维权,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
仔细解答品种权人的各种维权咨询,认真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及《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指导利害关系人积极维权。同时,对各省林草部门在实施《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办法》过程中的疑问及时解答,认真指导,努力促进各地营造良好的新品种市场氛围。(陈光、王地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