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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贵州省林业知识产权





1.开展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调查专项行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办法》相关规定。贵州省林业局制定了《贵州省林业局2018年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方案》,5月5-20日,贵州省林业局科技处联合安顺市林业局对安顺地区开展了林业植物新品种摸底调查。5月23日,省林业局联合安顺市林业局、安顺市林科所,深入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开展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执行检查工作,检查组在结合前期开展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采取听取汇报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详细听取了安顺市林业局对植物新品种金刺梨(安富一号)品种权开展保护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对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指导。现场抽查了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大坝村金刺梨种植场所,检查中未发现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违法行为。同时,检查组也对植物新品种金刺梨的监管单位在管理中需要改进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通过开展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执行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了品种权人的保护意识,对加大林业知识产权保护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加强机构制度建设,提升林业植物新品种行政执法保障水平
明确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按照《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关于贯彻实施<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办法>的通知》要求,明确贵州省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机构为贵州省林业局科技处,负责人为科技处处长。为畅通渠道,贵州省林业局将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举报电话、电子信箱举报方式公布在贵州省林业局门户网站,明确由省林业局科技处专人负责该项工作,便于及时收集、汇总侵权假冒行为线索。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贵州省林业局高度重视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工作,在2018年4月19日印发的《贵州省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林种函〔2018〕178号)中也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和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的行为”作为检查重点,为开展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3.加强林业植物新品种政策法规宣传和执法培训
2018年5月19-20日,贵州省林业局协同贵州省省林科院、省生态学会在贵阳筑城广场和兴义市参加2018年贵州省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暨大型科普宣传和“送科技下乡”活动,通过分发宣传材料、接受现场咨询等方式,向现场的群众宣传普及了植物新品种相关政策和基本知识,开展核桃、油茶、花卉苗木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栽培技术、施肥技术以及林业标准等方面的咨询,现场发放技术资料300余份,提供技术咨询100余次。为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全面提高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能力,贵州省林业局于9月18-19日,举办贵州省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培训。全省10个市州林业局、88个县市林业局的种苗站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共130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省林木种苗、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执法人员的执法和管理水平。(贵州省林业局)

关键词 贵州  林业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  年度报告  各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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