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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知识产权



新疆林果业首席专家在田间地头宣传林草知识产权保护(一)


2021年4月26日 阿图什市在人民广场组织开展“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宣传活动

  1.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完善制度体系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有关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明确近3年林草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的目标、原则、要求、任务等,细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系统各部门知识产权保护任务分工,形成了工作推进合力。
  积极推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修订工作,深入6个地(州、市)、13个县(市、区)、40个林草种苗基地、企业等单位开展调研,形成立法后评估调研报告,报送至自治区司法主管部门,为相关法规修订奠定了基础。
  2.加强服务保障,营造良好环境
  大力推进林草(林果)质量认证,支持阿勒泰、博州、吐鲁番、阿克苏四个地州市开展林果“两品一标”质量认证和追溯体系建设;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发展中心帮助阿克苏地区开展森林认证,为阿克苏苹果、核桃、红枣等林果拓展国际市场提供了“绿色通行证”,大力推进林果质量品牌建设,截至2021年,全区林果企业3000余家,注册林果商标5000余个,其中,获得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的各类林果产品知名品牌143个,库尔勒香梨、和田玉枣、阿克苏苹果等产品及商标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称号,有力维护了新疆林果知识产权,新疆林果品牌已成为新疆对外经济合作和社会交流交往的“形象大使”。
  3.突出工作重点,加大保护力度
  长期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公布林草植物新品种保护咨询服务电话,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完善监督机制。通过视频形式举办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草种苗业务人员和植物新品种保护人员培训班,全区约200名相关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通过组织疆内林果企业参加疆外各大展会和推介会,加大维护知识产权力度,制定知识产权检查办法,对有剽窃使用他人产品外观图文、盗用他人知识产权作品等行为的,列入“黑名单”公示,3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交易会、博览会。坚持把打击制售假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工作统筹推进、一体落实,年初对打击制售假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林草植物新品种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加强日常监管和集中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无签、生产销售假劣种苗、未审先推以及侵犯植物新品种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未发生侵犯林草植物新品种权的案件。
  4.注重人才建设,加强执法宣传
  建立林果业发展科技支撑首席专家制度,连续聘请6期共90名首席专家,为林果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将林草植物新品种保护宣传纳入职责范畴。组建林果业提质增效专家服务团,从2018年开始连续4年选派新疆林业科学院、新疆农业科学院、新疆农业大学、塔里木大学等科研单位和高校林果专家深入地县开展林果技术培训和服务,2021年协调自治区、地州市、县市林果技术专家、骨干767名,常驻基层一线开展林果业提质增效技术培训、服务和指导,林草植物新品种保护是宣传培训的基本内容。2021年,全区组织林果技术培训1.9场次,培训基层技术人员和农民109万人次,促进了林草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宣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关键词 知识产权  年度报告  各地动态  植物新品种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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