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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迹受损植被遭滥伐 庐山瀑布景区屡被倒手遭厄运





不见秀峰真面目 只缘身在被卖中
古迹受损植被遭滥伐 庐山瀑布景区屡被倒手遭厄运
“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李白脍炙人口的诗句使庐山瀑布闻名天下。然而,自2000年以来,庐山瀑布所在的秀峰和黄岩景区,其经营权和管理权先后三次被租赁。自此,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世界文化景观”、“世界地质公园”的庐山惨遭厄运:古迹受损,古木枯萎,林木遭乱砍滥伐…… 
庐山瀑布源头200处,被承租公司滥伐杉木4立方米多,乱砍毛竹120多根,翻耕山体4亩多种上了云雾茶
7月17日,庐山黄岩景区。记者在庐山瀑布源头200米处看到,这里杂草丛生,被滥伐未运走的杉木横七竖八地倒了一地,与周边苍翠欲滴的杉木林形成强烈反差。
庐山秀峰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园林工程绿化所所长李世军告诉记者,2003年,承租方江西庐山(香港)旅游有限公司员工滥伐杉木4立方米多,乱砍毛竹120多根,翻耕山体4亩多种上云雾茶。星子县林业公安对此违法行为作出罚款8000元的处罚决定后,不了了之。
同日,记者在庐山秀峰风景名胜区看到,双桂堂院内两株老桂树中的一株枯萎了,另一被载入《庐山古树名录》的罗汉松也已“半死”。御碑受到损坏,李 读书台的石雕栏已残断,传说中他当年用过的洗墨池(俗称马槽)也被弄得残缺半边。
2002年以来一直在此做生意的黄老板证实,2003年挂果季节,一直连绵阴雨,桂树不堪重负,旁枝伸垂到院外,他们向庐山(香港)旅游公司反映,结果,该公司员工未采取救护措施,后枝条折断被一锯了之。
“石雕栏为南唐古遗物,距今已千余年;这两株桂树也是1000多年前僧人所栽。都是现存不多的文物古迹!”黄老板心疼不已。
记者还在星子县工商局查到一份于2005年9月4日签订的《关于秀峰景区合作经营开发合同书》,合同甲方是星子县旅游总公司,乙方是昆山东方云顶广场有限公司。合同约定,昆山东方云顶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称东方云顶)出资1600万元,取得秀峰景区的开发经营和管理权50年,还有49%的门票收益权(税后)。
县旅游局长称,秀峰风景名胜区是与东方云顶“合作经营开发”,不是租赁
就秀峰风景名胜区被租赁的问题,记者电话采访江西省建设厅负责人。该负责人称,秀峰景区被租赁是否符合《江西省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具体情况不知道,他不便回答,可以向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了解。
按江西省建设厅那位负责人的建议,记者电话采访了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局长郑翔。郑局长称,秀峰景区被租赁的事他不清楚,而且秀峰景区按行政区划在星子县,属于星子县管。
而《江西省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规定,庐山风景名胜区包括庐山山体和石钟山景区、长江――鄱阳湖水上景区、龙宫洞景区、浔阳景区、东林景区等外围景区,由外围景区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景区的保护、规划和建设应当接受庐山管理局的指导、监督。
就秀峰风景名胜区被租赁的问题,星子县旅游局陈局长称,秀峰风景名胜区是与东方云顶“合作经营开发”,不是租赁。
“‘合作经营开发’的名义掩盖不了秀峰景区第三次被租赁的事实!刚开发就开始毁坏农田。”秀峰景区管理处的一位职工说。
7月18日,沿着由环庐山南山公路与秀峰景区的连接路,记者驱车来到秀峰景区,约1公里长的沥青路,到处坑坑洼洼。而与此路相距不到10米的地方,禾苗青青的稻田已被“开膛”,正在新修一条与秀峰景区相连的公路。据陈局长介绍,根据规划将在新修建的连接景区的路上建立明、清等不同时期建筑风格的六座牌楼,而老的沥青路将用来修建风情一条街。
记者在稻田所属的秀峰村上蔡家湾7组了解到,水稻田周围面积约60亩已被以每亩1.55万元的价格征用,因修路而遭毁的稻田也补偿了青苗损失费。
2005年9月22日举行的全国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暨风景名胜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强调,风景名胜区门票是政府对风景名胜资源实行统一管理的重要手段,门票收入是风景名胜区实行有效保护和管理的重要经济来源,不属于经营内容,不能将风景名胜资源和门票专营权出让或转让。
显然,东方云顶与星子县旅游总公司按49:51分成秀峰景区门票收入(税后)等约定,直接与此相违背。
图片说明:迄今已有900余年历史的罗汉松已“半死”
人民日报/市场报 2006年08月02日

关键词 生态  生物多样性  森林资源  森林保护  自然保护区  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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