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周密部署林草知识产权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1年林草知识产权工作,印发《宁夏林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强化认识,压实牵头单位和具体实施单位责任,细化工作分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2.开展植物新品种执法保护专项行动
开展植物新品种权摸底统计工作,做好林草植物新品种监督管理工作。完善林草“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建设,全年对植物新品种权人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2次,不断加强宁夏枸杞、文冠果新品种的知识产权保护。近年来,没有接到侵犯新品种权的相关举报,未发现侵犯和假冒植物新品种等违法案件。
3.深化地理标志产品治理和保护
大力推动“宁夏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制定“宁夏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确定“宁夏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范围。2021年10月7日,“宁夏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正式核准注册,有效杜绝了“宁夏枸杞”品牌被肆意滥用,使“宁夏枸杞”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效保护。加强“宁夏枸杞”品牌策划及宣传,发布“宁夏枸杞”品牌标识、广告语和吉祥物,建设宁夏枸杞文化馆,“宁夏枸杞”冠名6列发往东南沿海的高铁,在宁夏卫视《品牌宁夏》栏目推出7期“宁夏枸杞”宣传片,先后组织20余家(次)企业参加森博会、药交会、文博会等展会,进一步增强了“宁夏枸杞”区域公用品牌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宁夏枸杞”在《品牌农业与市场》杂志社发起的“2021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市场竞争力品牌”网络票选活动中荣获第一名。印发《宁夏枸杞溯源体系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方案》,完成自治区级枸杞产品质量溯源平台服务器、田间监测设备、机房等硬件设施搭建,首批授权6家企业使用“宁夏枸杞”溯源标签。宁夏枸杞溯源网站注册、溯源标签和二维码设计已完成。溯源平台与枸杞病虫害现代信息化监测服务平台、枸杞气象服务平台、枸杞市场信息平台数据信息连接、输入、调试运行已完成。
4.强化知识产权宣传培训
在“3·12”中国植树节和“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植物新品种保护”宣传活动,通过案例展板、文字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知识产权意识。累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相关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答疑80余人次。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上设立投诉举报专区,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举报侵权和假冒行为。主动将林草打击假劣种苗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接受社会监督。(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