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组织领导,部署“双打”工作
为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湖南省林业局将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工作列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重要内容,局党组将“双打”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进行专门部署,明确分工,成立了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科学技术与国际合作处、省林木种苗管理站负责人任副组长,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双打工作领导小组,由科学技术与国际合作处负责植物新品种行政执法工作。下发了《湖南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打击制售假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湘林场函〔2021〕6号)和《湖南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圃地苗木质量和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检查暨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的通知》(湘林办场〔2021〕4号)。通过整体部署、分头负责,开展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在局经费总预算压缩的情况下,培训经费预算中明确了植物新品种保护培训费用,进一步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和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执法取得效果。
2.加强宣传发动,提高保护认识
为保护植物新品种权,打击侵权行为,湖南省林业局大力加强植物新品种权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力度,提升全社会识产权保护意识。在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制定了2021年打击侵权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各市州林业局、局直各单位围绕活动主题,因地制宜组织制定宣传活动方案,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在湖南林业信息网站建立了“双打信息”专栏,宣传相关政策,不定期发布相关信息,报导工作情况。
3.开展调查摸底,为林草植物新品种执法打好基础
根据专项调查摸底结果,森林公安转隶以后,省市层面行政执法基本由相关业务处室承担,14个市(州)林业局中有2个单位成立了林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3个设立了林业行政执法科或综合行政执法科。湖南省有92个县市区成立了单独的行政执法机构,其中,59个由当地政府或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文成立林业行政执法大队,18个由县林业局自行成立林业行政执法大队,12个由自然资源执法机构执法,2个由县行政执法局执法,1个由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执法。开展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工作,需要有健全的执法机构、专业的执法队伍和有力的技术支撑,但由于机构改革等原因,湖南省有1/4的县(市、区)未设置林业局,林业综合执法队伍除执法记录仪外,未配备其他专业技术鉴定设备,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目前仍存在较大困难。
4.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能力
为提升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打造高水平的专业队伍,切实维护品种权人的切身利益,湖南省林业局积极组织培训班,对全省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以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项培训。2021年9月,举办了全省林草良种繁育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培训班,11月举办了全省林业标准化暨知识产权保护培训班以及全省林业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同时,积极组织全省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和省举办的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等内容的各类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
5.加强行业监管,扎实开展执法专项行动
为从源头上做好植物新品种权管理工作,各地不仅结合实际开展摸底调查,及时了解植物新品种品种权人以及转化应用情况;同时,扎实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已授权品种的繁殖、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尤其是苗圃、繁殖场、种苗(花卉)交易市场、经营门店等场所。湖南省林业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林业行业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专项行动,对林业植物新品种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部署,重点检查了侵权高发的林业种苗交易市场等专业市场,严厉打击未经品种权人许可,生产或销售林业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假冒林业授权品种的行为,以及销售林业授权品种时未使用其注册登记名称的行为;地方各级林业执法部门也高度关注植物新品种的发展动态和试种情况,积极协助有关企业和个人维护其植物新品种权,向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并开展了一系列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活动。通过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有效震慑了植物新品种侵权违法行为。截至2021年年底,湖南省林业系统未发现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
6.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植物新品种保护长效机制
在高度重视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的同时,湖南省林业局十分注重规章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从2020年起,“湘林杯”林业建设目标管理考核被列入省政府对各市(州)政府的考核内容,将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成效作为考核的内容之一,进一步推动了各市(州)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湖南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