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领导,协调推进
福建省林业局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工作部署,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工作的通知》(办场字〔2021〕51号)要求,组织全省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和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违法行为,有序推进种苗质量管理、植物新品种保护等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各类种苗、花卉博览会和交易会等进行重点监督,科技、种苗、执法等机构相互配合协同开展,督促相关企业对上架产品中的林业植物知识产权和相关资质严格把关,建立健全对网络交易、广告推广等业务监控制度,服务全省林业高质量发展。为支持花卉新品种选育,鼓励育种者申请国家植物新品种权保护,2021年继续执行奖励政策,促进研发热情,激发创新活力。
2.加大宣传,提高能力
围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加快知识产权保护文件精神和《福建省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福建省种子条例》宣传周和林业“双打”展示宣传栏活动,及时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省双打办报送材料。各级林业部门结合实际开展科技活动周、“三下乡”、科普日等活动,提高林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3.加强保护,严格督查
开展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部署,下发《福建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工作的通知》(闽林办〔2021〕5号),部署各地组织好植物新品种摸底调查,开展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及时掌握情况,畅通举报渠道,在省林业局门户网站“局长信箱”内设“双打举报”专栏。截至2021年年底,福建省未接到有关林木种苗侵权假冒案件的举报。
4.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下发《福建省林业局关于举办全省林业科技业务培训班的通知》(闽林科便函〔2021〕24号),组织开展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等内容的授课培训,强调推进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工作,邀请省内外专家就知识产权保护和林业植物新品种行政执法等作专题辅导。积极派员参加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发展中心举办的植物新品种行政执法(浙江)交流会,进一步提高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行为行政执法水平。下发了《〈福建省种子条例〉学习宣贯工作方案》(闽林文〔2021〕19号),部署全省各地开展《福建省种子条例》宣贯工作,多层级多形式开展宣传,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在全省营造了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有力推进福建省依法治种进程,促进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规范从业。(福建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