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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降低污染土壤有效态砷含量和稻米籽粒砷积累的方法



申请号 CN202111271279.3

专利名称 一种降低污染土壤有效态砷含量和稻米籽粒砷积累的方法

专利类型 发明 

年份 2022 

公开号 CN113951070A

公开日 2022.01.21

主分类号 A01G22/22

分类号 A01G25/00  A01C21/00  A01G22/22 

申请日 2021.10.29

申请人 南京农业大学 

国家省市 江苏 

联系地址 210095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卫岗1号

发明人 汪鹏  王静  赵方杰  张隽  张民 

代理人 黄玲

代理机构 安徽善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4200

内容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降低污染农田土壤有效态砷含量和稻米籽粒砷积累的方法。包括:选择缓释周期为3个月左右的缓释硝酸盐类氮肥,一般是在水稻移栽前或分蘖期施用,均匀撒在稻田表面,施用量为10~20 kg N/亩,采用正常田间水分管理等农业措施。本申请通过向土壤添加缓释硝酸盐持续释放硝酸根离子,可以促进厌氧条件下的土壤中三价砷氧化,降低土壤有效态砷含量和水稻籽粒中砷积累。采用正常的稻田水分管理,在显著降低稻米籽粒砷积累的同时,并且对水稻产量并不影响,无二次污染等特点。该方法具出较高的实际应用价值和推广应用意义。

主权利要求 1.一种降低污染土壤有效态砷含量和稻米籽粒砷积累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步骤一,选取缓释硝酸盐肥料,缓释硝酸盐肥料为KNO 3 颗粒肥包被肥料,缓释周期为3个月左右的缓释肥料,缓释硝酸钾中氮量占水稻生育期总需氮量的50~100%;步骤二,在稻田正常施用基肥的基础上,于水稻移栽前或分蘖期,将缓释硝酸盐肥料均匀撒施在土壤表面,配合常规的稻田水分管理措施;步骤三,稻田水分管理采用正常水分管理方式,即水稻田前期淹水,分蘖后期排水控制无效分蘖,后淹水直至灌浆后期,排水烤田2~3周后收获;所述缓释硝酸盐肥料的缓释周期为83-10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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