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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府李兆焯主席强调 全区立即停止采伐天然林、水源林、防护林



编号 zgly0001189695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自治区政府李兆焯主席强调 全区立即停止采伐天然林、水源林、防护林

母体文献 广西林业 

年卷期 1998年05期

年份 1998 

分类号 F326.2 

关键词 水源林  天然林  自治区  保护森林资源  防护林  生态环境建设  森林资源消长  退耕还林工作  凭证采伐  政府 

文摘内容 9月28日,自治区李兆焯主席在听取自治区林业局管炳六局长工作汇报时,一再强调:一、从10月15日起在自治区范围内立即停止采伐天然林、水源林、防护林。二、对各地已下达的采伐计划中,凡有水源林、天然林的指标,一律取消。各级政府要严格把关,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加强林木采伐的源头管理。三、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尤其是对乱砍盗伐天然林、水源林、防护林,及在其范围内毁林开垦的大案要案,要认真查处。四、周密部署,认真做好退耕还林工作。对1994年国务院国办发[1994]64号文件下发以后开垦的林地;下发以前开垦的坡度25度以上的林地,都必须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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