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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徒工解除劳动合同需交纳“成材费”吗



编号 zgly0000824112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学徒工解除劳动合同需交纳“成材费”吗

作者 程文华 

母体文献 现代班组 

年卷期 2013(1)

页码 41-41

年份 2013 

分类号 F407.885 

关键词 解除劳动合同  成材  学徒  《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  高中毕业  劳动用工  试用期 

文摘内容 小夏询问: 我高中毕业后,来到这家铁艺加工厂上班,与厂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我有6个月的试用期,1年的学徒期,到现在上班还不满1年。前些日子,我与厂方提出来准备解除劳动合同,厂方告知我,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但需要交纳3000元的"成材费"。我问他们,什么是"成材费"?厂方说,"成材费"就是培训费,因为你学徒,厂方是付出了代价的,不能说走就走,这在《劳动合同法》中是有规定的。请问: 我在学徒期间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厂方的要求交纳"成材费"吗?答复: 现在,劳动用工是完全建立在双方平等和自愿基础上的,劳动者有选择用人单位的权利,用人单位也有选择劳动者的权利。从小夏的询问中看,他已经过了试用期,按与厂方签订的合同,正处于学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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