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0824112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学徒工解除劳动合同需交纳“成材费”吗
作者
程文华
母体文献
现代班组
年卷期
2013(1)
页码
41-41
年份
2013
分类号
F407.885
关键词
解除劳动合同
成材
学徒
《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
高中毕业
劳动用工
试用期
文摘内容
小夏询问: 我高中毕业后,来到这家铁艺加工厂上班,与厂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我有6个月的试用期,1年的学徒期,到现在上班还不满1年。前些日子,我与厂方提出来准备解除劳动合同,厂方告知我,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但需要交纳3000元的"成材费"。我问他们,什么是"成材费"?厂方说,"成材费"就是培训费,因为你学徒,厂方是付出了代价的,不能说走就走,这在《劳动合同法》中是有规定的。请问: 我在学徒期间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厂方的要求交纳"成材费"吗?答复: 现在,劳动用工是完全建立在双方平等和自愿基础上的,劳动者有选择用人单位的权利,用人单位也有选择劳动者的权利。从小夏的询问中看,他已经过了试用期,按与厂方签订的合同,正处于学徒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