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0496874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查处伪造、转让检疫证明案件应注意的问题
作者单位 新疆农业大学在职研究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动物防疫监督总站
母体文献 新疆畜牧业
年卷期 2007,(1)
页码 47-47
年份 2007
分类号 S851.34
关键词 检疫证明 伪造 转让 案件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动物防疫工作 《动物防疫法》 国家管理
文摘内容 检疫证明是国家管理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凭证, 是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合格的、无疫病的动物、动物产品出具的有效证明。严格检疫证明的出具、使用和取得是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动物防疫法》第四十条规定了检疫证明不得转让、涂改、伪造, 同时在第五十一条规定了转让、涂改、伪造检疫证明的法律责任, 因此这类案件只要违法事实确定, 往往较易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