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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未评先建行为法律责任的追究——谈新《环境保护法》第61条



编号 zgly0000857058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论未评先建行为法律责任的追究——谈新《环境保护法》第61条

学科分类 220.10;林业基础学科

作者 薄晓波 

作者单位 江南大学法学院 

母体文献 环境经济 

年卷期 2014(5)

页码 23-26

年份 2014 

关键词 《环境保护法》  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  恢复原状  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报告书  生态补偿  公众参与  地方环保部门 

文摘内容 对未评先建项目,1989年《环境保护法》未规定其法律责任,《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规定存在重大缺失,被广为诟病。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对此作出了有别于《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责任规定,使得建设单位的责任承担更加公平、环保执法威慑力明显增强,具有较为明显的责任完善意义,但仍有其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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