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17118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事业单位年终经营结余为借方余额也应结转
作者单位 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山西省中条山森林经营局
母体文献 林业财务与会计
年卷期 2000年05期
年份 2000
分类号 F810.6
关键词 经营结余 借方余额 单位年 贷方余额 结转 经营收入 事业基金 科目核算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会计实务操作
文摘内容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第307号科目经营结余规定:“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年度终了,单位应将实现的经营结余金额转入‘结余分配’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如为亏损则不结转”,我们认为如为亏损也应结转。 第307号科目经营结余第3款:“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实现的经营结余,如为借方余额,则为经营亏损。”我们认为上述规定错误有二:其一,与本科目第1款“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相悖。本科目第1款含义是指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不管是借方还是贷方,均为经营结余。而第3款则解释为“如为借方余额,则为经营亏损”,将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