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22844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什么是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作者
马春生
作者单位
山西省政府法制局!030072
母体文献
中国动物检疫
年卷期
2000年03期
年份
2000
分类号
D924
关键词
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
失职罪
检疫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动物防疫监督
疏忽大意的过失
国家利益
植物检疫机构
检疫结果
文摘内容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动植物检疫机构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1997年3月14日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的新罪名。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犯罪构成要讲是:一、主体是我国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在我国目前的动植物检疫机关有四个:(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疫检验局及其分支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三条规定,国务院动植物检疫机关和国务院动植物检疫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实施动植物检疫。(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的动物防疫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