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22952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无检疫证明经营肉品案查处
作者单位 河南省洛阳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471000 河南省洛宁县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
母体文献 中国动物检疫
年卷期 2000年07期
年份 2000
分类号 D922.4
关键词 检疫证明 《动物防疫法》 监督检验 洛宁县 兽医卫生 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 强制执行 肉品市场 河南省
文摘内容 洛宁县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在查处无检疫证明经营肉品时,依照《动物防疫法》、《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规,大胆探索,勇于实践,采取立案处理的办法,有效地打击了逃检、拒检等无检疫证明经营肉品的违法行为,捍卫了法律的尊严。1案例介绍1999年6月20日早上7时,洛宁县监督员在对县城肉品市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个体猪肉经营户徐某正在出售无检疫证明猪肉。按照《动物防疫法》及有关规定,当即责令徐某停止经营,到县定点屠宰检疫点接受补检,徐某拒不接受并将一头猪肉销售一空。为此县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决定立案查处。(1)查明徐某私自屠宰加工猪肉1头未经检疫、无检疫证明并于1999年6月20日上县城肉品市场销售,肉重5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