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资源: 中文期刊论文

工薪与劳务报酬的纳税区别



编号 zgly0001190787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工薪与劳务报酬的纳税区别

母体文献 新疆林业 

年卷期 1998年01期

年份 1998 

分类号 F812.42 

关键词 劳务报酬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款  所得额  工薪  雇佣关系  个人劳务  累进税率  企事业单位  征收标准 

文摘内容 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两个征税项目在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征收标准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因而在缴税时不可彼此混淆。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它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或录用与被录用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一般情况下,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减除费用840元(北京地区费用标准)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5%-45%的九级起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税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额越大,税负越重、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

相关图谱

扫描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