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0822126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宁夏引黄灌区农业非点源污染评价
作者 张爱平
作者单位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
母体文献 生态学杂志
年卷期 2013(1)
页码 156-163
年份 2013
分类号 X71
关键词 农业非点源污染 污染负荷 等标污染负荷 污染负荷比 农业非点源污染评价
文摘内容 为了明确宁夏引黄灌区农业非点源污染情况, 有针对性地采取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 本研究利用改进的输出系数法对宁夏灌区农业氮、磷污染负荷进行了估算。同时, 采用等标污染负荷法和污染负荷比从污染负荷总量和污染结构特点两个方面对宁夏灌区所辖市区农业非点源污染情况进行分析。结果表明: 从污染负荷总量方面, 根据TN污染负荷分布情况, 可将宁夏灌区分为3个区域; I区, TN污染负荷总量〉2500t·a-1, 主要分布在吴忠市利通区; Ⅱ区, 污染负荷总量在1500~2500t·a-1, 包括平罗县、贺兰县、银川市区、永宁县、青铜峡市、中宁县和中卫市; Ⅲ区, TN污染负荷总量〈1500t.a-1, 包括石嘴山市和灵武市; 按照TP污染负荷; I区, TP负荷〉130t·a-1, 主要包括中卫市和中宁县; Ⅱ区, TP负荷在70~130t·a-1, 包括平罗县、贺兰县、银川市区、永宁县、青铜峡市、吴忠市利通区和灵武市; Ⅲ区, TP负荷在70t·a-1以下, 主要分布在石嘴山市; 根据灌区各地区污染结构特点, 可将灌区污染分为3种类型; 综合污染I型, 主要包括中卫城区, 该区域呈现农田种植、畜禽养殖和生活污染各占一定比例, 影响程度相近的污染结构; 综合污染Ⅱ型, 主要包括银川市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石嘴山市、青铜峡市和中宁县等7个区县; 这些区县以种养殖业污染为主, 生活污染影响较小; 单一污染型, 主要包括平罗县和利通区2个区县, 平罗县农田种植污染负荷比达到52%, 农田种植是其最主要污染源; 利通区畜禽养殖污染负荷比达到58%, 畜禽养殖是其最主要污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