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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镕基提出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约法三章”



编号 zgly0001152740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朱镕基提出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约法三章”

母体文献 林业财务与会计 

年卷期 1995年12期

年份 1995 

分类号 F233 

关键词 会计工作秩序  约法三章  朱镕基  《注册会计师法》  会计工作者  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  主要负责人  《企业财务通则》  “约法三章” 

文摘内容 针对当前经典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和普遍性问题,朱基副总理在今年全国会计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约法三章”:第一,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法建帐,并且保证会计工作的秩序和会计信息的质量。凡是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帐而不建帐,或者建帐而不符合“两法”(《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两则(《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必须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税务部门不得售予税票、发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发给营业执照、年检证明,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止营业。第二,认真培训和大力提高会计工作者和注册会计师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要鼓励和支持会计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依法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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