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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权构设置的构想



编号 zgly0001137570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权构设置的构想

作者 荆家良  佟晓武  刘克冰 

作者单位 林业部驻黑龙江大兴安岭林区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  大兴安岭十八站林业局 

母体文献 中国林业企业 

年卷期 1994年03期

年份 1994 

分类号 F426 

关键词 森林资源  国有林区  监督管理机构  森工企业  内蒙古大兴安岭  森林资源管理  监督机构  政府行为  森林施业案  森林资源监督 

文摘内容 建立以“公司制”为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搞活国有企业的必然选择,国有林区拟将建立森工企业集团,随着集团的建立,政企分开,作为属于政府职能的林政与资源监督管理机构如何设置不可回避地提到了日程,对此笔者谈一下浅见。1.强化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机构势在必行(1)国有林区的重要地位,要求必须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与监督。我国国有林区主要集中在东北内蒙古,分布着以落叶松为主的寒温带针叶林,以红松、落叶阔叶混交为主的温带针叶和落叶阔叶混交林。“林海”之称、“红松故乡”之称均指这里。该区森林面积达3749万hm‘,占全国森林总面积的3O%;森林蓄积约36亿多m‘,占全国森林总蓄积的33.7%,森林覆盖率达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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