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355932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对占用国有林场林地和苗圃地补偿收入核算的思考
作者单位 辽宁省固沙造林研究所
母体文献 绿色财会
年卷期 2009年04期
年份 2009
分类号 F326.25
关键词 苗圃地 国有林场 林地 使用权转让 活立木 会计核算 附着物 补偿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 占用
文摘内容 目前,一些国有林场林地和苗圃地被有些部门占用,占用后的林地改变原来的用途,如公路占地,电业部门占地,修建水库占地等,这些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林地上的活立木或苗圃地上的幼苗等,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同时,土地上的附着物也随之被毁弃。当然,土地转让以及土地上的附着物绿色活体,按国家政策规定和双方的合同要求,应当给予相应补偿。对取得的补偿金收入如何进行会计核算,笔者提出以下思路与看法。对于公路占用国有林场林地或苗圃地,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对方,土地上的绿色活体,因其土地用途改变而被毁弃,按国家政策和双方合同规定,国有林场应取得2项补偿收入内容,第1项收入内容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对方取得的收入,第2项收入是对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