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178419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企业对“债务重整”的核算
作者 方善积
母体文献 林业财务与会计
年卷期 1997年05期
年份 1997
分类号 F275
关键词 债务重整 帐面价值 债权人 债务人 公允价值 应收帐款 帐务处理 应付债券 坏帐准备 会计处理
文摘内容 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对债务人所作出的让步。企业债务重整主要有债权人同意修改债务人展延债务期限,降低债务利率,免去应付未付利息,减少本金等负债条件和同意债务人以非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下同)资产清偿全部或部份债务二种方式。修改负债条件后,将出现二种情况:一是债务人将来应支付金额(不计算现值,下同)和债权人将来应收取金额均小于债务重整前的帐面价值。其会计处理,对债务人而言,应将重整前债务的帐面价值减记到将来应支付的金额(包括利息),差额部分,列作债务重整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债务剩余期内按重新确认的有效利率计算应支付的利息支出,作为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