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资源: 中文期刊论文

天津: 进自然保护区拍电影需先交活动方案



编号 zgly0000416777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天津: 进自然保护区拍电影需先交活动方案

学科分类 220.20;森林培育学

作者 王继然 

母体文献 人民政坛 

年卷期 2006,(8)

页码 14-14

年份 2006 

分类号 S759.9 

关键词 自然保护区  活动方案  天津市  电影  野生动物  主管部门  保护条例  教学实习 

文摘内容 8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天津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明确规定: 在自然保护区、禁猎(捕)区或者在禁猎(捕)期期间, 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考察、教学实习、拍摄电影、录像的个人和组织, 应当在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禁猎(捕)区之前, 向区、县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活动方案, 并在区、县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指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相关图谱

扫描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