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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立法防范外来水生物种



编号 zgly0000421679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浙江立法防范外来水生物种

作者 吴昊 

母体文献 草业科学 

年卷期 2006,23(1)

页码 96-96

年份 2006 

分类号 Q16 

关键词 水生物种  浙江省  防范  立法  外来物种  人大常委会  管理条例  管理内容  外来生物  当事人 

文摘内容 深受外来物种侵害的浙江开始立法防范。日前,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新增外来物种管理内容的《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 2006年4月1日以后, 浙江省无论养殖或销售水生外来生物, 如未经国家或该省有关部门批准, 当事人将被没收非法养殖、销售所得, 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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