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45122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公安部、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母体文献 林业劳动安全
年卷期 2002年01期
年份 2002
分类号 X951
关键词 交通安全管理 公路客运 国家安全 生产监督 车辆驾驶员 客运车辆 交通部门 公安部 违法驾驶 运输企业
文摘内容 为维护公路运输秩序和交通安全 ,防止发生公路客运群死群伤事故 ,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现就加强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通告如下 : (一 )严禁驾驶员过度疲劳驾驶车辆。单程在4 0 0公里以上 (高速公路 6 0 0公里以上 )的客运汽车 ,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从事公路客运的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车辆不得超过 3小时 ,2 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不得超过 8小时。长途客运车辆应该逐步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行车记录仪。 (二 )严格客运班线管理。交通部应将公路通行条件作为客运班线审批的一项重要指标。夜间 (2 2时至早 6时 )运行的客运班线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