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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盐商与天津园林建筑



编号 zgly0000410474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天津盐商与天津园林建筑

学科分类 220.5020;风景园林工程

作者 王兆祥 

母体文献 中国房地产 

年卷期 2006,(3)

页码 74-75

年份 2006 

分类号 TU986.4 

关键词 天津地区  盐商  园林建筑  技术推广  管理中心  食盐  生产  销售  盐业  经营 

文摘内容 天津地区从西周开始就有产盐记载。元代天津出现最早的以生产食盐为生计的灶户, 就是政府允许私人购买滩地, 经营制盐业。明代晒盐技术推广以后, 天津不仅出现大的盐场而且生产的食盐质高价低。再加上运河和陆路的交通之便, 各地商人均乐于行销。明朝实行“引岸”制度, 将食盐销售到固定的地方。后又推行“纲法”, 允许盐商拥有世袭经营盐业的特权和垄断贩运食盐的交通口岸。这样, 盐商们便控制了食盐销售的主要渠道, 为他们后来发展成为天津大盐商积累大量财富, 奠定了基础。清康熙七年(1668年)和十六年(1677年), 长芦巡盐御使署、长芦盐运司分别从北京、沧州移居天津, 遂使天津成为长芦盐的生产、销售、管理中心, 进一步为天津盐商文化的发展积累了必要的行政基础和社会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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