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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渔业条例》解读(3)



编号 zgly0000702264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湖南省渔业条例》解读(3)

作者 尹正良 

作者单位 湖南省农业厅 

母体文献 湖南农业 

年卷期 2010(3)

页码 29-29

年份 2010 

分类号 S9 Q958.8 

关键词 湖南省  渔业  水生动物  解读  经济价值  自然环境  天然水域  人类活动 

文摘内容 问: 为何要规定水生动物的捕捞标准?答: 《湖南省渔业条例》第23条规定水生动物的捕捞标准: 青鱼、草鱼、鲢鱼、鳙鱼500克以上; 湘华鲮、白甲鱼、鳜鱼、乌鳢、管鱼250克以上; 鳊鱼、鲤鱼200克以上; 龟、鳖250克以上。这是因为小于这些标准的水生动物捕捞上来后, 没什么经济价值, 且天然水域水生动物(特别是鱼类)由于受到自然环境(天气、水质、人类活动及天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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