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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慷谁的慨?



编号 zgly0001164334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他!慷谁的慨?

作者 王红 

母体文献 中国林业企业 

年卷期 1996年05期

年份 1996 

分类号 D630.9 

关键词 捐赠行为  管理和监督  贫困地区  企业领导班子  纪检监察机关  企业主管部门  自然灾害  社会主义企业  经济效益  倒闭企业 

文摘内容 江苏省滨海县最近出台了“公款赞助、捐赠则又”制度。其中规定:企业对社会上某工程和其他集式捐赠、赞助时,一次性数额在500元以上,必须经企业领导班子或董事会集体研究,职代会审议通过,上报企业主管部门,经财政税务部门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审查批准后,方可列支。亏损、拖欠职工工资的企业,不得乱支付社会集资c按道理,社会主义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经济实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的扶贫、帮困、助他。利人为内容的公款赞助、捐赠行为是可以理解的。比如:资助缺钱失学儿童重返校园的“希望工程”,扶持贫困地区振兴经济的“致富工程”,救助遭受自然灾害群众重建家园的“温暖工程”,充分体现了人间的真情和社会的温暖,我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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