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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林业体制改革 促进延平经济腾飞



编号 zgly0000246169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深化林业体制改革 促进延平经济腾飞

学科分类 220.65;林业经济学

作者 赖国琪 

作者单位 延平区政协 

母体文献 福建经济 

年卷期 2001,(3)

页码 33-34

年份 2001 

分类号 F326.22 

关键词 南平市  延平区  林业经济  体制改革  经济发展 

文摘内容 南平市延平区是我国南方林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林、竹资源是最具优势的资源之一。曾被国家授予“绿色金库”的光荣称号。根据林业部门统计: “九五”期间, 全区造林更新面积完成15.2万亩, 占计划的112%。全区森林覆盖率为73%, 绿化程度为92.4%, 现有林地面积283.3万亩, 林木总蓄积量1391.7万立方米, 毛立竹量8160万根。林业总产值占全区总产的20%以上, 林业收入占区财政收入28%左右, 许多乡、付, 木材是支柱财源, 林产业已成为我区主导产业之一。但近年来因木材市场持续疲软, 价格不断下降, 而人工费用、损耗的成本却只升不降, 木材经营环节税费名目繁多造成林业生产经营举步维限, 林业系统不少企业出现亏损甚至严重亏损、下岗失业人员大增。改革开放以来, 延平区林业体制虽然也进行了一些改革, 但工作未到位。林业体制基本上还长期沿用几十年一惯的管理模式, “政、事、企”三合一造成吃“大锅饭”严重, 职责不清, 产权不明晰, 林业部门办社会的包袱沉重, 国有森工企业亏损面大。社会各界也把林业当“摇钱树”, 各种摊派名目繁多。加上旧体制不能充分调动企业、组织以及林农个人从事林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 造成单纯由林业部门办林业的后果, 缺乏发展后劲和活力。目前林业管理体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山林所有制方面, 形式单一、产权不明、主体虚置。基本上是集体林、国有林一统天下, 林农仅是山林名义上的主人, 没有权利, 更没有责任。理论上人人都有, 直又不知归谁所有, 容易造成责任心缺乏和行为的短期化。林区乡村有钱的是靠砍伐木材, 没有钱的更想砍伐木材。甚至连几年、十几年后才能成材的中幼林都已转卖。对有计划合理利用林业资源带来严重后果, 严重挫伤群众造林、营林、护林积极性。二是木材经营体制, 还没有消除“统购统销”的痕迹。林材生产单位没有经营权和处置权, 严重影响了生产积极性的发挥。三是林业管理体制仍然是“政企合一, 政事不分”, 林政部门对林业干预太多, 企业没有经营自主权, 吃国家大锅饭, 没有压力, 也没有经营活力和动力, 严重影响了林业企业发展。四是利益分配不均, 税金费比重过高, 林农得利少, 木材从造林到砍伐, 林农处于“打工”地位, 严重挫伤林农营林积极性。而中间环节多, 税金费负担过重, 加之人为影响大, 就容易产生不正之风、腐败现象, 又造成资源和国家税金费的流失, 林业体制改革工作已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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