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51399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基层防检工作急盼《动物防疫法》配套法规
作者单位 河南省遂平县畜牧局 河南省遂平县畜牧局 463100 463100 463100
母体文献 中国动物检疫
年卷期 2002年01期
年份 2002
分类号 S851.341
关键词 《动物防疫法》 配套法规 监督机构 强制免疫 动物疫病 动物诊疗许可证 检疫工作 检疫证明 河南省 遂平县
文摘内容 《动物防疫法》自1998年1月1日实施以来,通过广大畜牧兽医工作者的贯彻实施,在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绩。但是,通过3年多来的实践,我们基层防疫、检疫人员感到《动物防疫法》在动物的强制免疫、产地检疫等方面,还存在着不足和不完善的地方,急待有关配套法规或地方实施办法来明确规定,以便更好地理顺动物防疫工作秩序。下面谈谈我们在基层防检工作中遇到的几个问题:1 未明确“乡、镇畜牧兽医站”的职能及法律地位《动物防疫法》只在第13条第2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动物防疫组织应当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指导下,组织做好动物疫病预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