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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国家园林县城的决定建城[2006]65号



编号 zgly0000424396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关于命名国家园林县城的决定建城[2006]65号

作者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母体文献 山东建设 

年卷期 2006,(8)

页码 8-8

年份 2006 

分类号 F713.2 

关键词 园林局  县城  国家  宁夏回族自治区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五中全会精神  生态环境建设  计划单列市 

文摘内容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园林局。深圳市城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解放军总后营房部:。
为了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推动村镇生态环境建设工作, 经有关县人民政府申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推荐, 我部组织评审, 决定命名北京市延庆县、重庆市铜粱县、河北省滦县、山东省长岛县、淅江省安吉县、湖北省秭归县、湖南省长沙县、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布尔津县县城为国家园林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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