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189005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森工企业股份制改造之我见
作者单位 大兴安岭塔河林业局
母体文献 中国林业企业
年卷期 1998年05期
年份 1998
分类号 F406
关键词 企业股份制改造 森工企业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无限连带责任 兴安岭 政企分开 清产核资 政府负债 经营自主权 自我约束机制
文摘内容 1.对森工企业股份制改造能够促进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能够提高企业中的每个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通过清产核资,依存量资产优化重组。3.使森工企业获得经营自主权,真正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4.能增强企业自我发展的动力,国家和企业职工共担盈亏、共占积累、共分红利,从根本上抑制了消费基金的膨胀。5.企业真正实现自负盈亏.改变了过去那种“局(厂)长负盈,企业负亏,银行负债,政府负债”的恶性循环,解除了国家对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6.在很大程度上能强化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森工企业股份制改造之我见@崔玉峰$大兴安岭塔河林业局@栾振和$大兴安岭塔河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