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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林场苗圃财会制度改革的刍见



编号 zgly0001138540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国营林场苗圃财会制度改革的刍见

作者 王兴协 

母体文献 林业财务与会计 

年卷期 1994年01期

年份 1994 

分类号 F326.2 

关键词 财会制度改革  林场苗圃  农业企业  企业财会制度  生产性  国营林场  补充规定  经济状况  经济林  育林费 

文摘内容 按照财政部规定,从1993年7月1日起,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都必须执行新的财务会计制度。国营林场和国营苗圃(以下简称为场圃)的财会制度改革也势在必行。但国营场因是生产性事业单位,不属于“企业”范围,究竞应如何改革,财政部农时司和林业部财务司拟在近期召开会议商讨制度改革问题。借此机会,笔者就目前场国的实际情况,也谈点财会制度改革的意见,愿与同行一起探讨。一、国营场围的誉理体制国营林场苗圃是为国家培育森林资源和优良苗木的基地。场围的生力经营不是纯粹为盈利,还要兼顾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是全民所有制的生产性才业单位。目前是造林营林阶段,虽有部分收入,但只能弥补部分经费不足,仍需国家投资扶持。从河入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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