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62454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办法
母体文献 新疆林业
年卷期 2003年05期
年份 2003
分类号 D922.68
关键词 野生植物资源 行政主管部门 野生植物保护 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 采集地 符合规定 禁采区
文摘内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办法》已经2003年7月3日自治区第十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9月1日施行。自治区主席司马义·铁力瓦尔地二○○三年七月十六日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野生植物的保护、利用、培育种植、科学研究等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保护的野生植物,是指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植物、原生地天然生长的防风固沙植物和原生地天然生长并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濒危、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