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79171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浅议猎捕权法律问题
作者 刘宏明
母体文献 中国林业
年卷期 2004年13期
年份 2004
分类号 D922.6
关键词 《野生动物保护法》 水生野生动物 特许猎捕证 实施条例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 法律问题 渔业行政 科学研究价值 直辖市
文摘内容 野生动物是宝贵的自然资源。它不仅是重要的工业和药物原料来源,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而且是培育和改良物种的源泉,具有特殊的科学价值。因此,任何一个国家都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特别是采取法律手段保护本国野生动物资源,我国也不例外。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并于1989年3月1日起施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开始步入法制轨道。《野生动物保护法》在强调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同时,也提出国家鼓励合理开发利用野生动物的方针。在合理开发利用活动中,猎捕野生动物是不可避免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