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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村规民约 构建和谐乡村



编号 zgly0000682897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规范村规民约 构建和谐乡村

作者 刘卫儒 

作者单位 中共娄底市委党校 

母体文献 新农村 

年卷期 2010(8)

页码 1-2

年份 2010 

分类号 S732.31 

关键词 村规民约  和谐  乡村 

文摘内容 乡村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和难点。村规民约具有村民契约的性质, 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民间法”的作用, 是实现村民自治的重要途径, 在一定程度上延伸了政府职能, 弥补了政府管理的缺陷。尽管村规民约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也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它能通过村民的相互督促和自我管理保证其有效实施, 对构建和谐乡村意义重大。但一些地方的村规民约还存在不少问题。起不到预期作用, 有不要规范; 规范村规民约需要加强乡、镇政府的指导, 加强对村规民约的审查备案, 有关部门及时清理现有村规民约.也要积极发挥乡镇人大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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