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94589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生态税不是生态效益补偿
作者 曹云
作者单位 本刊记者
母体文献 中国林业
年卷期 2005年11期
年份 2005
分类号 F812.42
关键词 生态效益补偿 生态税 天然林保护 退耕还林 长江中下游 长江流域 长江上游 国际研讨会 2002年5月 可持续
文摘内容 其实,国内开征生态税的想法由来已久。自长江上游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生态工程之始,社会上倡议开征生态税的呼声就一直绵延不绝。比如,在2002年5月于昆明召开的“长江流域可持续发展国际研讨会”上,专家们就指出,长江中下游省市作为自然资源保护的直接受益者,应以税收或其他方式为上游支付一定数量的资源维护费。由于生态建设具有正外部性———生态效益并非全由投资者、建设者独享而由全社会共享,所以,良好生态是一种关系全社会利益的公共物品(详见本刊5A期《谈生态建设的公共性》一文)。比如,内蒙古的防沙治沙,受益范围就不仅限于本地,相反,千里之外的京津地区也同样受益匪浅。因此之故,京津地区要为内蒙古的防沙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