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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固原地区干旱灾害研究



编号 zgly0001603791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明代固原地区干旱灾害研究

作者 马延东  赵景波 

作者单位 陕西师范大学旅游与环境学院  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黄土与第四纪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 

母体文献 中国沙漠 

年卷期 2012年02期

年份 2012 

分类号 S423 

关键词 干旱灾害  灾害等级  旱灾成因  干旱气候事件  固原地区 

文摘内容 通过对明代固原地区历史资料的搜集、整理、分析,对其干旱灾害等级化及成因等问题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固原地区自1368年到1644年间的277a中,共发生干旱灾害118次,平均每2.35a发生1次;其中轻度旱灾20次,占旱灾总数的16.9%;中度旱灾38次,占旱灾总数的32.3%;大旱灾42次,占旱灾总数的35.6%;特大旱灾18次,占旱灾总数的15.2%。该地区旱灾可分为4个阶段:第1阶段的1368—1424年和第3阶段的1505—1604年是旱灾的低发期;第2阶段的1425—1504年和第4阶段的1605—1644年是旱灾的高发期。该地区旱灾的季节性特征是单季旱占55.9%,其中夏旱所占比重最高,春旱、秋旱次之,冬旱较为稀少;季节性连旱占44.1%,其中春夏连旱和春夏秋3季连旱分别高达17.8%、15.3%。该地区明代处于气候的干冷期,年降水量减少是发生旱灾的主要原因。固原地区具有指示该时代气候变化特征的5次干旱气候事件,分别是明代的1437—1442年、1481—1490年、1608—1617年、1627—1634年、1637—16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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