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359556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我国进口木材除害处理区的建设及其对贸易的影响
作者 许强
作者单位 太仓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母体文献 植物检疫
年卷期 2009年S1期
年份 2009
分类号 S763
关键词 除害处理 进口木材 俄罗斯 进口原木 国家质检总局 处理技术 熏蒸处理 太仓港 贸易 国民经济建设
文摘内容 1进口木材除害处理区的概念2001年2月,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总署、国家林业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2号公告,要求自当年7月1日起,所有进口原木必须在国外去皮或作有效处理,否则不允许入境。当年6月份,上述部门又下发了国质检联43号文《关于执行2号公告有关问题的通知》,补充规定在输出国检验检疫机构不健全或者除害处理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经报国家质检总局同意,可在进口量较大的口岸设立“进境原木加工区”或“进境原木检疫区”,在区内进行原木粗加工、深加工或除害处理。这是“进口木材除害处理区”概念雏形的首次提出。2002年6月,国家质检总局下发国质检动函[2002]461号文《关于进口俄罗斯原木检验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