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80677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农业综合执法的薄弱环节及对策
作者单位 江西省宜春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江西省宜春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江西宜春336000 江西宜春336000
母体文献 江西植保
年卷期 2004年03期
年份 2004
分类号 D922.4
关键词 综合执法 农业行政执法 薄弱环节 执法机构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种子管理 农业局 农资市场 执法人员
文摘内容 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八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健全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为此,农业部2002年在全国各县市区80多个地方开展了农业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组建了一批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并界定了农业综合执法范围,包括种子、苗木、农药、化肥、植检等行业的行政处罚和执法检查;法律法规授权各执法机构行使的动物防疫监督、农机及兽药种禽的执法也改由执法队负责。我市2001年5月成立了市种子管理站,与市农业局行政执法办公室合署办公,具体履行本行政区域内农业局依法委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