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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加强“三有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



编号 zgly0001216189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依法加强“三有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

作者 邹异 

母体文献 广西林业 

年卷期 2000年06期

年份 2000 

分类号 S863 

关键词 《野生动物保护法》  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保护管理  动物名  国家重点保护  重点保护兽类  陆生野生动物  经营利用  野生动物资源  行政主管部门 

文摘内容 所谓“三有野生动物”是指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研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9条规定,三有野生动物名录及其调整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但自从1989年3月1日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后,三有野生动物名录一直没有公布,因而对三有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存在许多空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几乎都已通过地方性法规,制定公布地方重点野生动物名录来弥补因三有野生动物名录未制定而留下的空白,在国家林业局1995~2000年开展的资源调查中,各地反馈的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信息表明,我国野生动物资源非法利用的情况非常严重,造成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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