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0602853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他“炼山”造成损害为何不赔偿
学科分类
220.99;林学其他学科
母体文献
广西林业
年卷期
2009(3)
页码
23-23
年份
2009
分类号
S791.270.2
P315.9
关键词
炼山
赔偿
直接经济损失
森林防火指挥部
防火隔离带
损害
野外生产
政府组织
文摘内容
2004年2月13日,覃某等人经蒙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批,取得《野外生产用火许可证》,在蒙山县汉豪乡汉豪村那连组伏脑山放火“炼山”。蒙山县气象局证实,当日的气象条件符合野外生产用火规定。覃某等人组织40多名群众参加“炼山”,乡政府组织30多名干部职工义务协助。“炼山”之前已按要求设置防火隔离带,整个过程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操作。点火后不久突然起风,被风卷起的火球飞越了隔离带引发火灾,造成了11431元的直接经济损失。随后,火灾损失户向法院诉请覃某等人赔偿相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