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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污染环境罪主观罪过及其重构



编号 zgly0000926172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论污染环境罪主观罪过及其重构

作者 闫炳林  张未来 

作者单位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母体文献 法制博览 

年卷期 2015(10)

页码 61-62

年份 2015 

关键词 重大污染环境事故  严重污染环境  主观罪过形式  行为犯  结果犯 

文摘内容 从1997年《刑法》中的重大污染环境事故罪到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中的污染环境罪,再到2013年两高颁布实施的关于污染环境罪的司法解释,此罪的主观罪过形式一直存在着争议:只能是故意或只能是过失,抑或故意、过失均可。因此,有必要加强探索研究。而且,主观罪过的变化使得有必要对污染环境罪进行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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