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94680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有关法律问题评述
作者
刘宏明
母体文献
中国林业
年卷期
2005年19期
年份
2005
分类号
D922.68
关键词
法律问题
野生动物保护法
用益物权
法律性质
经营利用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资源
核心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权力
文摘内容
野生动物是宝贵的自然资源,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是重要的工业原料、药物原料和食物资源。同时,野生动物也是培育新品种的源泉,在科学研究上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因此,国家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多种措施加强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但国家加强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并不排斥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国家保护依法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正如保护野生动物资源需受法律调整一样,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同样受法律调整。但对于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由于受历史条件、理论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