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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有关法律问题评述



编号 zgly0001294680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有关法律问题评述

作者 刘宏明 

母体文献 中国林业 

年卷期 2005年19期

年份 2005 

分类号 D922.68 

关键词 法律问题  野生动物保护法  用益物权  法律性质  经营利用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资源  核心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权力 

文摘内容 野生动物是宝贵的自然资源,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是重要的工业原料、药物原料和食物资源。同时,野生动物也是培育新品种的源泉,在科学研究上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因此,国家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多种措施加强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但国家加强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并不排斥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国家保护依法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正如保护野生动物资源需受法律调整一样,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同样受法律调整。但对于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由于受历史条件、理论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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