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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有新举措



编号 zgly0001152719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湖南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有新举措

作者 陈辰谿 

作者单位 湖南省林业厅 

母体文献 林业财务与会计 

年卷期 1995年11期

年份 1995 

分类号 F123.7 

关键词 国有资产管理  湖南省  行政事业单位  新举措  非经营性资产  占用费  国有资产管理局  无形资产  经济实体  资产权益 

文摘内容 为维护国有资产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湖南省人民政府以湘政发(1994)33号文件发出通知,对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资产作出了征收国有资产占用费的规定。规定中指出:行政事业单位将非经营性资产改变使用性质,采用出租、出借、租赁、承包(含内部承包)、对外投资、办经济实体等多种形式从事盈利性质的生产经营活动均属征收范围。征收比例按行政事业单位实际投入生产经营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货币资金(含有价证券等)等资产评估确认总值的5-7%的年率征收,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租赁,其占用费按7—IO%年率征收,对差额预算单位按不低于3%的年率征收。国有资产占用费由资产使用单位按季缴纳。对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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