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93318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伐香樟 遭重罚
作者 覃文辉
母体文献 湖南林业
年卷期 2005年10期
年份 2005
分类号 D924.3
关键词 被告人 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香樟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提起公诉 有期徒刑 部门鉴定 重罚 慈利县
文摘内容 慈利县人民法院近日对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田育林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田育林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6000元。2005年2月4日,被告人田育林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采伐本镇岩坪村村民彭辉建自留山的樟树10棵。案发后,经林业技术部门鉴定,该樟树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其伐倒木材积为2.653立方米,折算活立木材积5.30立方米。经慈利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田育林无视森林法规,滥伐林木,其主观上虽无直接采伐重点保护植物的故意,但采取了放纵态度,非法采伐了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香樟,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鉴于被告人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