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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指奢侈品--中国调整消费税



编号 zgly0000411961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剑指奢侈品--中国调整消费税

作者 骆元军 

母体文献 今日中国: 中文版 

年卷期 2006,55(5)

页码 40-42

年份 2006 

分类号 F812.42 

关键词 中国政府  消费税  奢侈品  国家税务总局  部分产品  一次性筷子  消费行为  相关政策  高尔夫球  实木地板 

文摘内容 消费税是对一些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2006年4月1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
消费税是中国政府于1994年税制改革时设置的税种, 是对货物征收增值税以后, 选择部分产品(主要是一些消费品)进行征收。当时主要选择了烟、酒、小汽车等11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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