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01836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枪杀猴王法不容
母体文献 广西林业
年卷期 1999年01期
年份 1999
分类号 S863
关键词 龙虎山 隆安县 林业局 干部职工 小口径步枪 派出所所长 猕猴 管理所 事实真相 开除党籍
文摘内容 隆安林业局长李浩荣枪杀猴王一案,在当地及其他地方都引起不良影响,关心此事的广大群众都想详细了解事实真相,为此,日前记者专程前往采访。经了解,起因是隆安县劳动局副局长李祥捷有一南宁的朋友想要猴肉来作药。李把这事告诉隆安县县长助理、林业局局长李浩荣。1998年11月3日中午,李浩荣便与李祥捷一起来到龙虎山。下午2点钟左右,李浩荣、李祥捷和龙虎山派出所所长黄山等人到江边观猴点附近,黄山用小口径步枪将一只猕猴打死。李祥捷用编织袋将被打死的猴子装好后扛到龙虎山“山庄酒楼”餐厅。下午四时左右,李祥捷要了部分猴肉后与李浩荣返回隆安。猕猴是我国二类珍贵保护动物,猴群是龙虎山的宝贵财富。猴王被枪杀后,很多游客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