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310332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森林与法:森林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者 刘宏明
母体文献 中国林业
年卷期 2006年21期
年份 2006
分类号 F326.2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文化体系 规范性法律文件 林业法 规制对象 社会关系 法律部门 协调发展 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主义法
文摘内容 构建森林文化体系是我国今后一段时期林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如何构建科学、合理的森林文化体系,森林文化体系的内涵和外延是什么,目前还处在理论探讨和学术研究阶段。但是无论怎样建立森林文化体系,森林与法都应成为森林文化体系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这是因为任何一种文化体系的系统研究,都很难回避对与其相关联的、作为上层建筑的法的考察,森林文化体系作为以森林为背景的一种文化体系也不例外。森林与法存在的联系,笔者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森林是法规制的对象之一。法作为国家制定或认可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掌握国家政权阶级意志的规范系统,通过规定人们在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着对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