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0627269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无证采伐死树该担何责
学科分类
220.5540;木材学
作者单位
河南科技大学林业职业学院
母体文献
森林公安
年卷期
2009(3)
页码
32-33
年份
2009
分类号
S782.1
S666.1
关键词
采伐
死树
木材加工厂
林业站
持续干旱
伏牛山区
松树枯死
村委会
文摘内容
2006年夏季,河南西南部伏牛山区持续干旱,某县一村办林场大量松树枯死,场长张甲便向村委会主任王乙反映。王乙找到镇林业站站长表示欲卖死树,但并未谈及办理采伐证事宜。同年冬初,王乙带人到山上查看后提出,这些死树多数没成材也不值钱,办理采伐证不合算,已给林业站打过招呼,不如直接卖掉为村里换钱,村干部们一致同意。两星期后,王乙带领有关人员到山上清点并作标记,护林员李丙愿以1500元购买,王乙同意后,李丙又向开木材加工厂的赵丁推销,双方谈好价钱为2200元,约定村里负责办理采伐手续及费用,赵丁负责承担运费及工人工钱,李丙负责带领工人伐树。赵丁支付给李丙500元定金。一星期后,赵丁带来人、车,给李丙结清了余款,向李索要有关采伐手续。李丙到村会计处交了事先约定的1500元钱,会计开了张经林业站批准同意伐树的证明,并加盖有村委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