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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水交通工程水土保持准入条件



编号 zgly0000697215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涉水交通工程水土保持准入条件

学科分类 220.1060;森林生态学

作者 尉全恩  李海林  南梅  徐永年 

作者单位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母体文献 中国水土保持科学 

年卷期 2010,8(3)

页码 59-63

年份 2010 

分类号 S157 

关键词 涉水交通工程  水土保持  准入条件 

文摘内容 港口码头、独立大桥与隧道、海堤防等涉水交通工程占地性质多为永久占地,土地的原有功能完全转变;由于涉河涉水兴建此类工程,其环境敏感性强,引发的水土流失危害及环境影响较为直接;土石方挖填量大,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土流失直接进入江河湖海。根据我国有关法规、政策、规划、标准等规定,结合涉水交通工程项目的特点,提出了此类项目准入、限批、缓批的主要条件,从项目水土保持准入方面提出了修正完善主体设计、修改完善水土保持方案后再报批的条件,以及水土保持方案准入排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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